标题:
我不爱用这种方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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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新家电
时间:
2009-4-29 19:02
标题:
我不爱用这种方式做
我不用这种方式要求大家把帖子顶起来,可我觉得分享了好东西作为一个受益者也应该回个帖鼓励一下吧,毕竟是无偿分享啊。不回贴也没有关系,只要对你有用就可以了。我在咱们论坛发了一个资料贴,我看大家的回帖不算少,但浏览的次数。。。。。。。
http://www.163dz.com/bbs/viewthread.php?tid=141289&page=1#pid910999
也没有什么,我发帖子和大家共享本来就没想得到什么。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浏览帖子的同时,出于礼貌也好,还是出于鼓励也好,请动动你的手,提出你的宝贵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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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洪新家电 于 2009-4-29 19:04 编辑
]
作者:
杰兴
时间:
2009-4-29 19:07
支持你讲的。
作者:
钟寿强
时间:
2009-4-29 19:12
顶起!!!!!!
作者:
社会工作者
时间:
2009-4-29 19:26
支持说法。
作者:
孟祥杰
时间:
2009-4-29 19:32
支持!支持!
作者:
扬波
时间:
2009-4-29 19:39
支持!支持
作者:
薛祖江
时间:
2009-4-29 19:50
支持!支持,说的在理。
作者:
lodaitiang
时间:
2009-4-29 19:53
同意你的说法,支持
作者:
祥林家电维修部
时间:
2009-4-29 20:09
路过..讲得有的道理...支持一下
作者:
dcl0713
时间:
2009-4-29 22:09
支持你你讲的,谢谢楼主。
作者:
王东为
时间:
2009-4-29 22:16
支持!支持,说的在理。
作者:
永光
时间:
2009-4-29 22:30
对的我也这样认为,“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作者:
新视达
时间:
2009-4-30 21:25
一般来说我看过的帖都回,除非有些帖暂时想不出怎么回,特别是下载了资料的帖,谢一下楼主是应该的。没有特长又喜欢潜水,这样不能混个脸熟,真的要求助时别的会员也不一定会帮你,平时多烧香,急时才显灵,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论坛因有每个会员的活跃才显得有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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