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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被状告的‘彩电维修员’。(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大众家电制冷    时间: 2010-3-25 12:49     标题: 被状告的‘彩电维修员’。(转帖)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本案的原告谢老先生已年过七旬,而这起官司的起因是电视机维修后效果不好所导致的。     谢老先生诉称,2008年6月10日,被告为其维修了一台西湖牌彩色电视机,维修费人民币30元。被告承诺修理质量良好,达到预期效果。事实上被告不但没修好,反而故障增多。事后,被告虽再次到家修理,但仍不能收看。谢老先生称:“被告的行为不仅影响我收看电视,而且造成无谓交付有线电视费及其他经济损失近千元。”故谢老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修复原告的西湖彩色电视机的正常使用功能,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1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原告所称的被告,便是维修工小李。面对老人的说法,小李得十分委屈,他辩称,当日原告通过电话联系要求他上门为其修理一台西湖牌彩电。后到原告家里,才知原告要求修理的电视是个老牌的电视,至少有二十年寿命了,且既无声音也无影像。后经修理,换了两个零件,电视出影了,虽然声音效果不好,但基本可以观看了。谢老先生当时很满意,给了30元修理费。小李说,原告的电视机太老了,已经找不到维修原件,他已经尽力了。而且在修理工作完成后经原告验收合格,给了修理费,这表明他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接受原告的委托,为其修理电视机,被告修理之后原告支付了修理费,原告支付修理费的行为,视为对被告修理行为的认可,双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对于原告要求被告继续修复原告的西湖彩电正常使用功能的诉讼请求,因被告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被告不同意继续修理,故本院不予支持。对于原告所主张的有线电视费,因该费用的发生与被告的维修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故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原告所主张的误工费、电话费、交通费损失,被告未提供相关证据,且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悉,谢老先生接到判决书后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已递交上诉状准备二审诉讼
作者: ACK    时间: 2010-3-25 12:55

这种老东西老死了也不积点德,活该,到那他也不会胜诉,明显的讹人
作者: 爱上维修    时间: 2010-3-25 13:00

难缠的老不死的家伙,简直就是无赖!
遇上这种人很无奈,对我们的维修员深表同情!!
强烈谴责老头这种无赖的行径!!
作者: 永春家电    时间: 2010-3-25 13:06

现在这种事太多了   心被狗吃了   所以我们在处理故障时看到用户不好斗   就要想好不给对方留把柄
作者: 王超    时间: 2010-3-25 13:07

什么世道啊,难道你得了老年症,还让医院给你去老还童啊?
作者: 董仔    时间: 2010-3-25 13:08

这老头是不是没钱下土啦,再闹下去来个脑中风,不更要索赔啦。同情这位师傅。我想想,假如收的30块解读为上门检查费,那案子又该作何解释。我提议这位师傅反诉,要求赔偿门面损失,误工、名誉等费用。
作者: 兰舟    时间: 2010-3-25 13:10

这种人是有,但这事不太可能.我们维修人员没那笨.
作者: ZHUGUOJUN    时间: 2010-3-25 13:17

有很多老头老奶就不一定直得我们尊敬的,我也碰到过不讲理的!所以我一般不爱给老人修啊!!
作者: liujiqing    时间: 2010-3-25 13:29

大家还是从中吸取经验吧,避免这样的官司缠身。
作者: 萧晓峰    时间: 2010-3-25 13:50

值得提醒,即使修不好,也不要留把柄给别人。
作者: 张树生    时间: 2010-3-25 14:18

我支持6#。  
作者: 临城修理    时间: 2010-3-25 14:30

老头简直无理取闹!
那他活在这世界上,是不是还得问老天收费,因为老天耽误了他见阎王哦!
作者: 嘉嘉    时间: 2010-3-25 14:36

这老头脑子进水了。。。。想钱想疯了。。。
作者: 邓家电    时间: 2010-3-25 15:16

现在是

法制社会,他有维护他权誉的权力和义务.
但这老人也有点过火了.
作者: zhang师傅    时间: 2010-3-25 15:32

不要留把柄给别人。值得提醒
作者: 相约佤山    时间: 2010-3-25 15:42

什么样的人都有,防不胜防啊。。。。。
作者: 海军电器修理    时间: 2010-3-25 15:53

这两位“老人”被维权的报纸看晕了头了,也不知他们的下一辈在做律师的想出名?还也是社会服务参与者?可叹...........!
作者: 飞跃蓝天1    时间: 2010-3-25 16:16

维权,维权,诉讼,诉讼。家电维修人员什么时候才能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遥遥无期。既然这点事都有人诉讼,看到了国人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进步,但事实说明,我国的法律需要完善,还有很长的路。
作者: dfzrx    时间: 2010-3-25 16:34

本帖最后由 dfzrx 于 2010-3-25 16:37 编辑

老人难缠,就算是我老妈,七十多岁的人了,极难侍候,做的饭不是嫌硬就是嫌软,做的菜不是嫌咸就是嫌淡, 不管她的要求在不在理,咱都得陪笑脸。小子你也遇上老妈了。
老人要求修理,我一概推托,我不想挣他们的钱,少赔钱就不错了。
作者: 嘉豪1234    时间: 2010-3-25 16:45

我碰到过2夫妻 可能70多了吧 男的眼睛瞎的 上门一看 是台14寸的小彩电 三无 一聊是同乡人 所以特别的热乎 说修吧 钱无所谓的 我就当真的修了 修好了 保价60元 她一听说 这么贵啊 最多给20  说了很久 最后我说 最给40吧 就当给人做好事了 后来还是不肯 说再加10块 我就不干了 上去拆零件 走人吧 听那瞎眼老头说 拆可以的 但是要给他60元 因为电视机被你拆过了 要不是老人 我就早一榔头敲过去了 后来吵了一会 想到这个店面我刚搬来 真吵大了 可能我不合算的 后来我问他你说再买办 他后来要卖给我 我问了回收家电的人价格 在不亏本的情况下 收下了 为了这件事 差点不想干下去了 后来这对老夫妻店门口来回走过 我都没有正眼看过他们
作者: wuchao_dt    时间: 2010-3-25 17:04

到那都想找点便宜,有那么好的事吗!
作者: 小讨厌    时间: 2010-3-25 17:10

这种老头早就该,,,,,,,,,,,,,,,,,。
作者: caorutong    时间: 2010-3-25 17:12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广东水米田    时间: 2010-3-25 17:21

简单的事!搞复杂了!
作者: yrj杰少    时间: 2010-3-25 18:07

太老的机如果可以还是换大板,免去很多后遗症,不要逞强!!!!
作者: 刘一刀    时间: 2010-3-25 18:07

无奈.无奈.无奈.无奈.无奈.无奈....................................................
作者: 汕头腾星电子    时间: 2010-3-25 18:27

那老人家外号“老爱钱”,你们不知道呀?
作者: 王婉家维    时间: 2010-3-25 19:13

这是不是个独传的故事呢????不过听来只有对老头的谴责了。。。。。。。。
作者: 电deshize    时间: 2010-3-25 19:35

感谢公正的法律!今年我们这里保险公司已经对投保户声明,增加一条免责条款:使用过期报废的电器,自身损坏或导致其它损失的,不予赔偿!彩电的使用寿命是8年!那老xx的电视机都20多年了,法院肯定不会支持它的!
作者: hwzl.    时间: 2010-3-25 19:43

强烈谴责老头这种无赖的行径
作者: liuqichang22    时间: 2010-3-25 19:59

气愤.................
作者: jfl    时间: 2010-3-25 20:22

这老头真的该死,
作者: 张德朝    时间: 2010-3-25 20:31

恶人先告状
作者: 新视达    时间: 2010-3-25 21:08

无语,维权也要找好对象,对同是弱势群体的维修工下手,还不如退不一海阔天空。
作者: 刘明水    时间: 2010-3-25 21:08

无耻之徒!
作者: weixinting    时间: 2010-3-25 21:39

建议反诉,不是为钱,而是挽回名誉,打击无赖,为我们维修人员争口气。
作者: liuyaoke    时间: 2010-3-25 21:40

什么世道啊,明显的讹人
作者: 杰兴    时间: 2010-3-25 22:08

这种人死足西惜。
作者: 果冻布丁    时间: 2010-3-25 22:08

以后同行自己都多长个心眼,修理费不能少收,是多少就收多少,没钱家里老小怎么生活啊
作者: 杰兴    时间: 2010-3-25 22:08

这种人死不足惜。
作者: 小鸭子    时间: 2010-3-25 22:14

太老土了的机子我一般不修,直接换大板,你花九牛二虎之力排除故障,效果也不是很理想,也收不到多少钱
作者: tangqingjun    时间: 2010-3-25 22:21

看着就来气。老不死倚老卖老!这老头什么不去告制造地沟油啊!我们维修工容易吗?
作者: 维修小点    时间: 2010-3-25 22:23

建议反诉,明显的讹人
作者: 德亮    时间: 2010-3-25 22:58

所以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作者: 李兴领    时间: 2010-3-25 23:02

这种老东西老死了也不积点德,活该,到那他也不会胜诉,明显的讹人
作者: 假黑马    时间: 2010-3-25 23:31

因修电器没接地线打死人告上法庭我到听过,ma de 没修好告上法庭,我到头一会,这老头肯定有老年痴呆症,,,,,,,,,,要是我碰到了,不尽把他的电视  锈  好,还把他的痴呆症给修修
作者: 盛发电子    时间: 2010-3-25 23:40

看他的德性一个标准的老赖种!年轻的时候更杂种。
作者: 陈记家电    时间: 2010-3-25 23:55

老赖一个。。。。。。。。。。
作者: 老陈    时间: 2010-3-26 00:19

发现只要是搞维修的都对原告是气愤填胸!没有必要,维修的时候都说清楚,就没有以后的麻烦。故障增多说明还是有问题没有解决,老机子像图象中周什么的都要换,维修员才收三十元这些估计都是没有动的了。维修任何一样东西,都不要把价钱说死,说的只是检测费而已。
作者: qinfuchun    时间: 2010-3-26 02:18

这年头,还别说,这样的人真有! 维修,有时真的无法去跟个外行解析清楚!
作者: qinfuchun    时间: 2010-3-26 02:19

还别说, 这样的人真的有!!! 有时真的无法跟客户解析清楚~!
作者: 塔水老戴    时间: 2010-3-26 09:09

上门维修30块还要换两个零件,我看是脑子进水了。
作者: lxmlxm    时间: 2010-3-26 09:35

什么世道啊,难道你得了老年症,还让医院给你去老还童啊?
作者: 修理老手    时间: 2010-3-26 18:45

太老的机如果可以还是换大板,免去很多后遗症,不要逞强!!!!或者干脆说不能修了,太老了!
作者: 申之学    时间: 2010-3-26 19:59

老无赖,断子绝孙。
作者: 智强家维    时间: 2010-3-26 20:41

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
作者: 光电耦合    时间: 2010-3-26 21:48

好的让她的电视爆炸了才好!!!!!!!
作者: 金虹家电维修    时间: 2010-3-26 22:12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佐旺    时间: 2010-3-26 22:36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临死不留好处。
作者: hejing    时间: 2010-3-26 22:50

明显的讹人
作者: 徐安吉    时间: 2010-3-27 07:52

上门维修见机行事能修则修。这人就是无赖; 讹人。对这人不能心慈面软。
作者: liwenying    时间: 2010-3-27 10:47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该死的老东西,与上这胡搅蛮缠的也无奈,我对我们的维修员深表同情!!
作者: 二零零八    时间: 2010-3-27 11:38

虽然客户闲着没事找乐子,但是从中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像这样的老电视机显像管好的话建议客户翻新,客户要求修的话,保修时间10天就够了;这样的机子费蛮大的劲也赚不到多少钱。
作者: 吴勇    时间: 2010-3-27 11:48

这些狗日的老不死的,我也遇到过不过没有扯上法庭哈。北京还有用这么老的电视吗
作者: 35132105    时间: 2010-3-27 13:14

经验教训。。。。。。。。。
作者: 雨中男孩    时间: 2010-3-27 13:38

打!这样的官司一定和他打下去!并且终审以后一定要追那个“老不死”的法律责任!告他损害我们的名誉和务工费用!
西湖多少年没有电视啦!已经和这个老头的岁数差不多啦!一起埋了他们算啦!
作者: 张晚晴    时间: 2010-3-27 14:02

老家伙就是难产,不过我有一套对付的方法,呵呵!一向都是我修理他们!
作者: 煜泓科技    时间: 2010-3-27 14:02

要引起同行注意!
作者: 精技家电    时间: 2010-3-27 19:15

这样的事是会随时降临,我们随时都得注意,一旦遇上那是很麻烦。
作者: mmmmmmmm    时间: 2010-3-27 21:32

深表同情!这种老无懒不得好死!!!
作者: 小钟晶    时间: 2010-3-27 21:40

同情小李。像十年以上的电视机我一天都不保,和顾客讲好。不修拉倒。
作者: KDH123    时间: 2010-3-28 10:44

难缠的老不死的,我一刀通了他!活在世上丢他家族的脸!小李遇到这种不讲理的老顽童,悲剧啊!
作者: 郑志根    时间: 2010-3-28 10:59

做手艺活不容易,这老头不是在讹人吗
作者: 吉庆家电维修    时间: 2010-3-28 12:33

即使修不好,也不要留把柄给别人。
作者: 兄弟电子维修    时间: 2010-3-28 13:55

大家以后要多小心啊!
作者: 吴大大    时间: 2010-3-28 15:21

人老了还是多积点德好啊。。。。
作者: 金丝猴猴    时间: 2010-3-28 15:41

机老/人更老/干脆一同拉入废品堆
作者: ACK    时间: 2010-3-28 15:42

这个老不死的现在一定天天耳根发热了
作者: 付林秀    时间: 2010-3-28 21:07

世上还真有这样的人,不理它。
作者: 耀耀耀    时间: 2010-3-28 22:19

看到老家伙就怕!不是遥控关机就是把音量调小,有时按台也不会,反正修过后,天天有故障..怕怕........
作者: 永盟    时间: 2010-3-29 09:01

这样太少太少了,但也要避免这样的官司缠身
作者: 邓柏浩    时间: 2010-3-29 09:09

太老的机子修的话还是叫他换板,不然就算了,图个安心。。
作者: liujinding    时间: 2010-3-29 10:23

幸好这个老头是到法院告状,法官也是个明白人。要是他赖在你店里,这么大年纪你还不能碰他一下,真麻烦!!!!!!!!!!!!!!!!!!!!!!!!!1
作者: 雪神    时间: 2010-3-29 11:48

还真是个新鲜事,遇到了难缠的,好事的主了.
作者: 杨祖海    时间: 2010-3-29 19:34

我同意楼上的意见。。。。。。。。。。
作者: 好人2008    时间: 2010-3-29 21:58

这种老年人不可同情
作者: A范强泰    时间: 2010-3-29 22:56

看到老家伙就怕!不是遥控关机就是把音量调小,有时按台也不会,反正修过后,天天有故障..怕怕........
耀耀耀 发表于 2010-3-28 22:19
非常赞同你的看法,我也怕修老年人的机,一但沾上,基本不是问题他们都来找你,你不帮他他们反正有的是时间,会一传十十传百,帮吧,又要牺牲时间不说还要义务上门,真是服了那些老人。
作者: 飞龙王子    时间: 2010-3-29 23:16

这老头告到阎王爷那里都不会赢。
作者: 小钟电器    时间: 2010-3-30 09:07

教训多了,有些年龄大的人自以为见多识广,他找你的时候好话说尽,等到你收他钱的时候就拿出他的老狐狸本色,还是小心的好
作者: 云中雾    时间: 2010-3-30 10:45

表示愤怒,这样的老日的都死光了好,修理本身就难,这样一折腾还要不要我们修理人工活啊!!!
作者: daxiong005    时间: 2010-3-30 14:02

这样的经验教训 应该要吸取!能不修的尽量不修!
作者: 黄德义    时间: 2010-3-30 15:59

想钱想疯了,这样的客户少接。
作者: 台笃军    时间: 2010-3-30 22:06

同情这位维修师傅。
作者: 荒野无灯    时间: 2010-3-30 22:55

本帖最后由 荒野无灯 于 2010-3-31 19:16 编辑

北京市通州区谢老先生已年过七旬
唉!这就是北京人,这真是.............................................................................????????????????????????????????????????????????????????????????
作者: 荒野无灯    时间: 2010-3-30 23:12

头几年搞经营时,北京人的理念我是领教过,95年上北京为单位提了5辆切诺基吉普,当时未交钱以前,他业务经理就是重重重孙子,说什么都可以,最后商谈价格还可以,就这样把钱交了。交钱以后立马变脸,直接说出去等着,什么时候到车,什么时候通知。我们一听有点傻了!!!!?????。嘿嘿我们在北京也有办事处,叫办事处的人来立马摆挺了,不给我们车连门也没有。这就是北京人的作风???????????????????????????????????????????????????????????????????????????????????????????。
作者: 荒野无灯    时间: 2010-3-30 23:13

头几年搞经营时,北京人的理念我是领教过,95年上北京为单位提了5辆切诺基吉普,当时未交钱以前,他业务经理就是重重重孙子,说什么都可以,最后商谈价格还可以,就这样把钱交了。交钱以后立马变脸,直接说出去等着,什么时候到车,什么时候通知。我们一听有点傻了!!!!?????。嘿嘿我们在北京也有办事处,叫办事处的人来立马摆挺了,不给我们车连门也没有。这就是北京人的作风???????????????????????????????????????????????????????????????????????????????????????????。
作者: 幽灵王子    时间: 2010-3-31 08:46

值得提醒,即使修不好,也不要留把柄给别人
作者: 老由维修    时间: 2010-3-31 10:23

老年痴呆,上诉也得驳回,官司谢老先生赢不了。真是刁民!
作者: 颜涛    时间: 2010-3-31 10:28

坚决抵制这种无赖的行为
作者: 多面手    时间: 2010-3-31 11:52

不管她的要求在不在理,咱都得陪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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