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差点丢命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良友电子    时间: 2010-10-24 12:20     标题: 差点丢命了!

本人因为感冒咳嗽,去乡村的赤脚医生那里,给打了一针,并开了一盒罗红霉素。结果回家不到20分钟药还没来得及吃,咳嗽越来越严重并且呼吸越来越困难,很快就出现休克的症状!那时送到镇医院都已经不敢接了,好在在那里吸点氧气并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才总算捡回一条性命。请大家,这是不是医疗事故?这样的事情可否找那赤脚医生索赔?我需要哪些证据材料?好想让他滚出医疗界,不要再害人了!
    说明一下,我本人有哮喘,并且也同医生说了!我怀疑这医生是在乱开药,事后我岳母问过那医生说是注射的“氨基比林” 第二天从他那里要了一支药水的样本“复方氨林巴比妥”下边是药品介绍。复方氨林巴比妥目录
基本信息 注意事项 特殊人群用药及其他
编辑本段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产品备注:
  规 格: 针剂 产品类别: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简称pv
  产 品 说 明
  【适 应 症】主要用于急性高热时的紧急退热,对发热时的头痛症状也有缓解作用。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
  成人一次2ml,或遵医嘱。在监护情况下机量为一日6ml。
  2岁以下:一次0.5~1ml ml;2~5岁:一次1~2ml;大于5岁:一次2ml。
  本品不宜连续使用。
  【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大汗淋漓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抢救。
  2.粒细胞缺乏,紫癜,有时急性起病。
  3.皮疹、荨麻疹、表皮松解症等。
  【禁 忌】
  1.对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用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编辑本段
注意事项  1.肌内注射前应向病人询问是否有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过敏性体质者亦应慎用。
  2.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3.长期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损坏等严重中毒反应。
  4.呼吸系统有严重疾病及呼吸困难者慎用本品。
  5.体弱者慎用。
  6.本品仅对症治疗,在解除高热症状后应对因治疗,在应用本品无明显效果时应改用其他方法治疗,避免盲目大量应用本品。
编辑本段
特殊人群用药及其他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的肝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应采取较小治疗量。
  【药物相互作用】巴比妥有抑制呼吸中枢作用,对能抑制呼吸的药物有加强作用,如硫酸庆大霉素等,应禁止同时应用。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包 装】10支/盒
  【有 效 期】暂定2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5449
作者: ACK    时间: 2010-10-24 12:22

维护自身权益,斗争到底,我们把他们的破电器搞坏了,他们不也不依不饶吗?:
作者: 王小一    时间: 2010-10-24 12:29

同情中收集证据 书面材料 录音 处方  问一下律师 医生朋友 协商解决
作者: 天涯浪子    时间: 2010-10-24 12:41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作者: 太不上进    时间: 2010-10-24 13:17

乡村医生本来水平有限,你也不要做得太绝,平常先到医院看一下配药,吃完了再到乡村医生那再配
作者: 百度电脑吧    时间: 2010-10-24 14:23

大难过去,就会好起来的,




欢迎光临 『家电维修论坛 163DZ.COM』 (http://163dz.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